2008年4月20日

部落格的残酷与现实

早前在星洲日报的副刊“新媒体”读到这么一篇短文,现在就写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:

部落格原本是非常个人的空间,但却又是一个很公开的地方。如果读者自认还没法接受公开个人隐私的残酷事实,或许还是别当博客的好。因为,部落格就像一本在公共场所打开的日记簿,任何人都可以光明正大地看,还可以给评语,甚至来捣乱。

如果无法接受个人隐私被公开,那么那些残酷无情评语,甚至无事生非的留言和捣蛋,必然会使博客懊恼万分,却也束手无策。因此,博客不是人人可以当,但是,一旦当了博客,就要做个负责的博客,要有勇气承担所作所为的一切后果。

这并不是要“恐吓”读者别当博客,而是给读者一个心理准备,毕竟,博客不是想象中那么好玩。尽管如此,中文博客们,还需要继续努力!

我个人非常赞同以上的讲法,对我来说部落格是我私人重地,我爱写什么就写什么!爱分享什么就分享什么!

曾经有朋友嘲笑我说:“你怎么连那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也写在部落格”?我倒想回答他说:“我的部落格只是为了记载我的想法而写,而不是为了讨好别人而写!(如有得罪,请多包涵)

4 条评论:

  1. 好一句:我的部落格只是为了记载我的想法而写,而不是为了讨好别人而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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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呵呵!斯仪,这个世界是傻傻分不清楚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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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呀呀!!
    最后那句不会是说我吧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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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呵呵!是报纸说你,不是我说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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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评我看,我想我写。